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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财法〔2015〕9号
2015-12-16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财法〔2015〕9号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我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决定保留《关于调整完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等476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通知》等340件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6日
(2015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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